5/21/2007

為愛人朗讀

讀 第 3 遍 Ⅳ
---審訊納粹辯論庭---



上世紀二戰敗北的德國,隨即面臨「轉型正義」與國土分裂的兩大處境。關於前者,主要是清理極權妖氛的「去納粹化」與懲治納粹罪犯,佔領德境的4大盟國率先祭出「紐倫堡大審」(1945年11月—1946年10月),清除1干首要戰犯。除惡務盡,美軍於1947年10月—1949年4月又在紐倫堡獨家續審了更多乙級戰犯。

資料顯示至1950年9月底,三大盟國(不含蘇俄)共審理納粹案件達958,071件,釋放35萬多人,近60萬人罰款處理,判處終身不得擔任公職及膺重刑者1萬8仟多。
1949年盟國將審判權移交西德法院。1955年起三國逐步還政於西德,1958年12月1日,西德司法機關才正式開始獨立審理納粹案件。

其中最重要的大審當推『奧斯維辛案』(1963年12月至1965年8月,於法蘭克福),西德已1949年廢除死刑,是以本次審判的最高刑責為終身監禁。

長達1年8個月、震憾全國的『奧斯維辛案』結束在1965年,這年春天,少年再度見到韓娜,在法庭裡。

高1那年,少年試著尋訪女人:


  我趕到電車公司的辦公大樓,1路打聽到人事課。負責人友善,表示關切。「伊今天1大早打電話來,早得讓我們可以找人代伊的班。伊說不會再來上班了。就這樣。」他搖搖頭:「兩個禮拜前,伊坐在你現在這位子,我提議讓伊培訓為駕駛員。伊竟放棄了這1切。」
  過了幾天,我才想到去户政事務所問問。伊通報他們說要搬到漢堡,可是沒留地址。

  日子1天天過去,我非常難受。還得費好大的勁,不讓父母、哥哥、妹妹看出異樣。在餐桌上照樣交談,吃東西;想吐,就忍到進廁所才吐。我的身體渴望韓娜,但是,比生理欲望更糟的是,我有1種罪惡感。我為什麼沒有馬上跑向伊呢?那1刻正是過去幾個月心猿意馬的總結,是我拒絕承認伊、背叛伊的結果。離開我是伊對我的懲罰。

  有時我會告訴自己說,當初看到的人不是伊。我連臉都沒看清楚,怎能確定是伊?若真是伊,我會辨認不出伊的臉嗎?所以,我無法確信1定是伊?
  可是我知道那就是伊。伊站在那裡凝望著。
  但1切都為時已晚。


6年過去了,少年已是法學院的進步學生。他跟同世代的憤怒青年,對父執輩充滿質疑。箭矢指向納粹统治時期:


Schlink::The Reader---有整整1代人站在審判席上,他們或者曾經為警衛或幫兇服務過,或者沒有設法制止,或者1945年以後,沒有將這些人揭發出來,他們才是被告。我們要對他們進行審判,宣告他們有罪,讓他們顏面掃地。

  在第三帝國,我們父母扮演過不同角色。幾個同學的父親曾參戰,有兩三個是國防軍軍官,1個父親當過黨衛隊的衝鋒隊軍官。有些在司法部門或地方政府任公職。1名同學的叔叔曾是內政部高官。我父親不喜歡談他自己,但是據我所知,他只因為安排講授斯賓諾莎,就給撤消哲學系教職,被迫在1家印行旅遊地圖和書刋的出版社當編輯,帶著我們全家艱苦地度過了戰爭期。那麼,我如何定他的罪?反正我就是判定了。我們當時都對雙親判了可恥的罪,儘管罪狀只是他們沒有在1945年之後把那些作惡者告發出來,姑息養奸、知情不報。


Hannah ArendtEichmann in Jerusalem: A Report on the Banality of Evil □ 插1下話 □

小說家似乎故意忽視漢娜鄂蘭的論述

蓋1961年,奧斯維辛的最重要劊子手艾克曼於以色列受審,漢娜鄂蘭驚見艾克曼其實對猶太人沒有敵意,甚至很喜歡他熟識的猶太朋友,卻謹守職責極富效率地執行600萬猶太人的殺戳計劃,鄂蘭針對此類公案提出『凡常之惡the Banality of Evil』的思辨,認為極權主義的核心或在人性的『極惡Radical Evil』,但若缺少『凡常之惡』這樣的基本屬性,那場慘絕人寰的種族滅絕大屠殺並不必然發生。亦即,造孽的成千上百萬納粹黨徒,與更多默認他們合法性的廣大德國民眾,全陷在『凡常之惡』這個本質里頭。

吾人當然不輕忽極權國家機器戰警凶惡的武裝暴力,已十足有效地鎮懾了無權無勢無武無力的尋常百姓。保持緘默、默認惡政其實更是1種苟全性命於亂世的「明哲保身」,當年中國國民黨統治台灣的諸多暴政,也清楚呈現此1面向,咱們自是体認深切。

稍可補充鄂蘭論述者,私以為思想家沒覺察『凡常之惡』有個孿生兄弟叫『善之懦弱』,極權主義正是看穿了善性之虛弱,才更氣燄囂張、艸菅人命、暴虐無道。吾人也才不致詫異於當年猶太人秩序井然地‧溫馴地步向行刑毒氣室…………


□ 插完 □
審訊納粹辯論庭



女人原服務於柏林西門子,公司準備擢拔伊為主任,女人竟然離職加入納粹,赴奧斯維辛本部工作至1944年,之後調至克拉考附屬營區。女人被起訴的最主要罪狀有2:1為每月挑出60名婦女送死至奧斯維辛;二是盟軍轟炸營區時,伊見死不救,導致數百名女囚活活燒死於某教堂。庭上問被告們后來有否寫下報告,有個被告指向女人。


Schlink::The Reader---  「不,不是我寫的。是誰寫的很重要嗎?」
  檢察官提議請專家比對報告跟施密玆的筆跡。
  「我的筆跡?你要我的筆跡?」
  法官、檢察官、律師開始討論筆跡能否歷經15年不變。韓娜傾聽著,好幾次想說話或提問題,變得越來越緊張。然後伊說:「你們不必找專家了。我承認報告是我寫的。」


少年參加了系上的納粹審判研究小組,天天上法院實習,訴訟伊始,方才聽到43歲的女人被召喚出庭:


我認出伊,伊站起身向前走,我認出那身體和頭,頭髮挽成1個不熟悉的髻,還有頸子、寬闊的背、健壯的雙臂。伊站得筆直,雙腿站得堅牢。伊的雙臂鬆弛地垂在兩側。伊穿著灰色衣服,袖子很短。我認出了伊,可是1點感覺都沒有。1點都沒有。


女人知道他在場嗎?


只有1次,韓娜抬起眼睛向觀眾席望過來,眼光落到我身上。平常都是女法警帶伊進來,在自己位子就座,整天的審訊過程中,雙眼盯著法官席。顯得很傲慢,從來不跟其他被告交談,也几乎不理會伊的律師。不過,隨著審判的進行,其他被告也越來越少交談,每當中途休息時間,他們就和親戚朋友站在1起,早上剛來,他們看見親戚朋友在觀眾席,也會打招呼。只有韓娜,休息時間仍都坐在自己座位上。
 
  因此,我從背後看著伊。我觀察並解讀伊的頭、伊的頸子和肩膀。當審問涉及伊,頭總是抬得高高。當伊覺得受到不公平對待、誹謗攻擊或奮力想回應時,肩膀向前晃動,頸部鼓脹,連肌肉慉動都看得見。伊的抗議總被駁回,伊的肩膀就向下1垮。伊從不聳肩,也不搖頭。伊太緊綳,哪做得出聳肩搖頭這麼悠閒的動作。伊也不把腦袋朝某個角度,或者垂下,或用手支著下巴。伊坐著,彷彿凍僵地坐著。這種坐姿1定很受罪。

  有時1綹髮絲會從緊束的髻溜出,打著卷,躺在伊後頸,在穿堂風裡輕輕拂著脖子。有時韓娜會穿洋裝,領口低到露出左肩胎記。這讓我想起自已如何吹散伊頸上的秀髮,吻那胎記跟脖子。但這些記憶就像重新抽出的檔案。我已沒有什麼感覺。


審訊過程,惟2的倖存者之1做了以下証詞,揭發1項秘辛:


她喜歡的人,總是挑年輕、纖細而又幼嫰,保護著她們,不讓她們勞動,給她們較好營房、照料她們,給她們較好食物,晚上帶她們去她那里過夜。那些女孩都不准說出究竟做了些什麼,我們都猜她是……而且因為她們最後都被遣走,好像她已玩够她們,巳經厭倦。但事情根本不是這樣,有1天終於有人說了,我們才知那些女孩是去讀書給她聽,1夜接1夜再1夜………。這終歸好過些……好過在工地勞動、勞動到死。我1定是認為這樣比較好,不然不會記得這件事,但這真的比較好嗎?


證人坐了回去。女人突然轉過身子,眼光1下子就找到他。他方知女人1直洞曉他的在場:


伊望着我。臉上沒有任何要求、任何乞求,不向我擔保或承諾什麼。我看出伊是多麼緊張和疲憊。伊的眼下有黑圈,雙頰從上到下各有1道皺紋,是我以往未曾見過,兩條紋不深,卻像疤痕似地烙在臉上。我在伊的注視下變得滿面通紅,伊馬上別過頭繼續面對法官席。


這場審判他連1天都沒錯過。同學都很意外,教授則十分欣慰。許多年後,參加完教授的葬禮,1個同在研究小組、現為執業律師的老同學走了過來~~


  「我每星期三都去聽審,還開車載過你,」他笑了1笑,「你每天去、每天、每個禮拜。你現在可以說說為什麼了嗎?」他望著我,帶着同情,滿懷期待,我想起在研究班時見過這種神情。
   「我對審訊非常感興趣。」
  「你對審訊非常感興趣?」他又笑了:「是對審訊,還是對你始終盯著的被告?唯1好看的那個被告?我們那時候都在嘀咕你跟她什麼關係,可沒人敢問………」


那年6月底宣判了,女人的刑期最重:終身監禁。這之前,少年已1遍遍思索女人的所有事,思緒最終朝同1方向,他得了結論:


韓娜不會閱讀也不會寫字

所以女才要人家唸書給伊聽。所以當年的腳踏車之旅,女人讓少年負責所有的書寫与閱讀。因為看不懂字條,所以才抓狂發飈。所以才逃避电車公司的培訓。所以拒絕西門子的升職。所以承認報告是伊寫的。
可是怕被人知道是文盲就承認自己是罪犯,這是何必呢?這豈不是愚蠢嗎?少年原先這麼設想。也不斷猶豫是否出面拯救,最后站在女人的位置,有這論斷:


伊接受起訴,但不希望被人揭露自己的秘密。伊不為自身利益,而是為伊個人的真理与公義奮戰。永遠須遮遮掩掩,永遠無法坦然,這是多可憐的真理跟公義啊,但畢竟還是伊的真理和公義。女人這場奮戰,並不僅止於審訊,平時就展開了,不在顯示能做什麼,而是隱瞞不能做什麼。這是個往前進,實際上拚命向後退的人生,而掩飾好挫敗就成了伊的勝利。所以寧可坐大牢,也不願暴露其短,伊對自我的感受遠比多坐幾年牢更重要。


他後來當了法院書記官,同時結了婚,有了1個女兒。夫妻倆后來通過國考。太太進司法部,他對律師、檢察官、法官、行政官全乏興趣,便轉入法律史研究。然后他離了婚,「開始重讀《奧德賽》,它並非返家的故事,1個絕不會重複走同1條河的希臘人怎會相信返家?奧德賽不是回家定居,而是重新出發,既有目的又沒目的,既成功又徒勞。」,他開始朗讀這本書:


半清醒狀態下紊亂的思緒總圍繞在我的婚姻、女兒和1生等痛苦的回憶與夢境打轉,而韓娜總佔據我的記憶,因此我便唸書給韓娜聽。用卡帶整本錄下來給伊。


他查出女人服刑的監獄,在女人坐牢的第8年,寄出第1個包裹:1台錄放音機,跟帶子,除了荷馬,還有契可夫跟施尼茨勒Arthur Schnitzler。


Schlink::The Reader---我通常是讀自已當時看的東西給伊聽。
也讀些已看過和熟悉的書,因此韓娜得以聽到大量凱勒Keller、馮塔納Fontane、詩人海涅和默里克Moerike。
我也把自己的創作唸給伊聽。當我讀它,可以辨出妥當與否,感覺不對,便修改它,再錄下新稿,覆蓋掉舊稿。韓娜成為我投注精力、創意和想像力的法院。之後,我才把手稿寄給出版社。
我在卡帶里從不作個人評論,從不問候韓娜,也不談自已近況。我只唸書名、作者名和書內容,唸完全文,待1會兒,闔上書,才按下停止鍵。
我從沒寫信給韓娜。但1直唸書給伊。我在美國1年,就從當地寄出卡帶。


女人坐牢的第12年,無言的接触進入第4年了,女人寄來字條:「孩子,最後1個故事特別好。謝謝。韓娜。」,女人寫成3行,力透紙背,連地址也是用足力氣。字跡笨拙如兒童。其實這些年他遍讀所有找得到的有關文盲資料,深知他們日常生活之無助、具依賴性。現下看到女人變得獨立,邁向自由,不免歡欣。有了第1枚字紙、他就不斷收到來信,總是寥寥幾行。可伊對文學的評論經常有石破天驚之語。


我每隔1至兩週寄出卡帶,偶而相隔3至4週。我不擔心伊已學會閱讀,可能不再需要我的帶子。朗讀是我對伊說話,和伊交談的方式。


寄卡帶,持續到女人坐牢的第18年。
典獄長寫信給他,說韓娜將可假釋,說韓娜身體健康、擅於縫紉,請他幫忙找個小公寓跟1份工作,並常予探視,並提供社區活動、成人進修教育資訊云云………。

距出獄1週,他這才到監獄看了久違的女人,也通過1次电話。韓娜已成老婦,「外貌像,氣味***也像。但聲音依舊年輕。」

出獄當天,破曉時分,女人自縊身亡。

他趕去監獄,在女人牢房里,看到貼在牆上的剪報,是他自校長手上接過獎狀的照相。典獄長說:「她是跟著你學會看書寫字的。」、「她好希望你能寫信。你是她唯1的收信對象。每次發信,她就問:沒我的信嗎?她指的不是包裹。為什麼你從來不寫信?」
他1言不能發。因為胸臆喉頭早已哽脹。

氣味***


我特別鍾愛伊的氣味。伊永遠散發出清新氣息,是剛洗過澡,洗過衣服,是剛出汗、剛剛愛過的氣味。伊有時用香水,我不知牌子,那味道也比其他香水來得爽朗。而清新的氣味下,另有濃重、暗伏、刺鼻的味道。我經常像隻好奇的野獸往伊身上嗅。從喉部跟肩膀開始,是新洗過的氣息;沉浸在伊奶子間新沁的汗味,汗味在腋下ヌ混入另種味道;找出伊腰身4周和腹部那股濃重得說不上來卻近乎純粹的氣味;還有伊兩腿間令我亢奮、近似水果的微香﹔我也嗅伊的腿、腳,到了小腿,那濃郁氣味消散了,膝蓋窩帶著輕淺的汗氣,腳上則帶著肥皂、皮革或疲倦的氣味。伊的背和手臂沒啥特別味道﹔啥味道也沒,或者這才是伊原本的氣味;手心有著白天工作的氣味:是車票油墨、打孔機鐵味,是洋蔥、魚、煎炸、肥皂水或燙衣服的蒸汽的味。伊洗過澡,手就沒任何氣味。但肥皂只暫時掩蔽而已,過了1會兒那些氣味會再度出現,隱隱約約地融混成1股氛圍,那是白天與工作的氣息,也是工作結束的氣息,又是傍晚、回家和居家的氣息。


Eichmann in Jerusalem:Ein Bericht von der Banalität des Bösen
頁177,作者提及鄂蘭名著《Eichmann in Jerusalem:Ein Bericht von der Banalität des Bösen》(1963),但故意省略書名。
---好沉重的配樂---心事誰人知----





O6:O5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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